财政税收
黄志雄
2018, 0(3): 11-20.
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作为新公共管理浪潮的重要环节,已经成为各个国家在财政领域改革的重要内容。中国在“十一五”期间就确定了政府会计改革战略规划,并从2011年开始试点编制政府财务报告。可是在6年的试编阶段中,受到编制报告未对外披露的限制,外部专家与学者对于许多试编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困境都无法了解。尤其是面对2017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正式编制截点的到来,报告编制质量将面临公众的监督评价以及巨大挑战。因此为了建立“十三五”规划中现代化财政制度,健全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本文以政府财务报告编制人员的工作经验为研究基础,结合财政事权划分,支出责任匹配等行政制度设计层面因素,梳理了政府会计改革所面临的本质问题与困境。研究结果表明:(1)只有理清不同层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事权,了解其职责范围与具体事项内容,政府会计才能将提供的公共服务与产品,以及对应的公共资产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在政府财务报告之中;(2)必须确保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保证基层政府能够有足够的经费来支撑事权的履行,从源头动机上避免减少隐性负债,才能将所有负债纳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