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张家楠, 谷成, 韩欣儒
2025, 0(8): 5-17.
随着社会成员不断参与到公共决策之中,现代国家的重要职能体现在对社会成员公共需求的及时、有效回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其中多次提及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财政体制历经多次变革,从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模式逐步向分税制以及后续的深化改革阶段迈进,每一次变迁均紧密契合当时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旨在优化财政资源分配、激发各级政府的积极性,进而推动经济增长与社会公平的实现。本文构建了一个包含“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社会成员”的三元主体回应框架,研究发现:央地政府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影响着地方政府的回应能力,而央地政府之间的事权划分影响着地方政府的回应意愿,受以上二者的限制,地方政府的“选择性回应”行为愈发明显。因此,如何科学制定现代财税制度不仅关乎地方政府对属地社会成员民生需求的负责程度与回应性,更关乎能否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促进经济增长、汲取财政收入等方面的积极性,是实现国民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以及稳步提升民生福祉的关键所在,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