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有的分税分级财政体制下,土地出让收入成为地方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存在推高土地出让收入和房价的经济激励。本文分析得出: 在现行的财政分权制度安排下,地方政府对于保障房建设将产生抵触博弈,奥茨 “财政分权定理”运用到我国地方政府提供保障房中会产生较大程度失效。为此,本文构建了土地出让入、保障房与财政分权安排的经济激励模型。根据 x =[p( m + q) t/A] ^(1/1-t),需要对现行分税制进行调整,把土地出让收入纳入预算内管理,设立中央财政土地出让收入统一账户,中央财政应分享较大比例(p)的土地出让收入,根据各地提供的保障房数量(m)和质量(q)等因素确定保障房的土地出让收入转移支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