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收
崔虹
2021, 0(10): 3-14.
所得税规则是规制跨境所得征税权分配的重要依据,构建规范、稳定的所得税制对激发跨境投资活力和稳定投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当前数字经济发展势如破竹,传统所得税制征税权分配矛盾愈演愈烈,打破了国际税收原本的平衡状态,掀起了所得税制百年未有之大变革。作为现阶段数字经济所得税制改革的集大成者,BEPS框架下支柱一改革方案所形成的三层利润分配法看似结构清晰,实则是意图维护数字巨头阵营的税收利益,于平息征税权分配纠纷、摆脱传统制度桎梏而言助益无多。笔者认为,未来要想推动数字经济所得税制合理重构,理应摒弃片面供给学派观点,回溯价值创造本源,公正划分征税权范围,推出兼顾全局的国际共识方案。有鉴于此,笔者从政治经济和竞争理论视角,以支柱一改革方案为逻辑起点,通过对其固有问题和内源因素的分析,提出在不同利益阵营政治、经济力量角逐的背景下,中国应投身国际制度建制、坚持多边与双边两条路共生共长的政策思路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