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收
王庶, 邓泽林
2016, 0(5): 9-16.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最初目的在于保护生态环境、遏制水土流失,但因其作用于农民的生产领域,转变农民的生产方式,因而又具备经济效益。以往文献虽曾试图对退耕还林工程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但无论是在实证方法的选择上,还是在微观数据的覆盖范围上,都存在不同缺陷。本文旨在评估退耕还林的经济效益,以农民收入变化作为分析问题的切入点,试图弥补以往研究的不足。研究发现,从总体上看,退耕还林工程没能改善农民收入水平,但通过引导农户从事非农就业,改变了农户的收入结构,其中经营收入增加尤其明显。而且,退耕户内部呈现出明显的差异性,表现为低收入农户退耕后收入大幅下降,高收入农户增收效果明显。鉴于此,建议政府在工程实施中实行差异化补贴策略,并且辅助以技术培训和就业指导等措施来提高农户的劳动技能,以此对退耕还林的制度设计予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