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贺培
2002, 0(06): 0-0.
中国入世以后,出口信用具有了更重大的现实意义。尽管我国出口信用体系建设已初见成效,但仍面临三个重要问题。首先,法律的缺位,导致了出口信用组织体系的含混不清,加剧了不必要竞争,不利于引导和鼓励商业性金融服务的广泛介入。因而出口信用体系法规建设的必要性甚为紧迫。其次,面对入世后对外经济发展环境的根本性变化以及WTO因素的影响,出口信用有必要调整政策导向,从而有利于WTO义务的履行。第三,为了适应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以及出口贸易运作方式的变化,出口信用服务亦应多元化、国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