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徐镇南
1996, 0(01): 0-0.
当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迫切要求建立我国的商业银行体系。随着我国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国有企业转变为自主经营的企业法人,企业不仅有权决定生产和经营计划,而且有权选择资金来源渠道,决定资金分配,还可依法进行股份制改革。这样,企业就必然要求银行提供全方位、多功能的综合性服务,银行有权按照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原则选择企业,企业也有权选择银行,并且有权通过非银行渠道筹措资金,银行不再对企业“统管”流动资金,也不再“统包”资金供应,同时也加大了银行信贷资产的风险;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国内外金融联系和合作的加弧,要求我国银行在业务运作和管理体制上与国际商业银行接轨,才能使我国银行参与国际银行业的平等竞争,更好地为引进外资和促进对外开放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国家为了保证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运用经济手段进行间接调控,金融宏观间接调控需要有自主经营的金融企业作为微观基础,否则,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便不可能在经济利益的诱导下将微观金融主体的活动引导到国家宏观决策的轨道,实现预期的调控目标;当前,我国非国有经济比重的提高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多种经营方式的发展,也要求银行将资金当作商品来经营,在借贷资金“价格”一一利率的引导下,将社会资源配置到经济效益高的环节上去,同时,实现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下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统一,更好地发挥金融对经济的促进作用。